我單位于2022年11月25日印發(fā)《國網(wǎng)人才評價中心關于認定文志娜等396名同志初級職稱的函》(人才評價函〔2022〕63號)。經舉報核查,函中所列鄭夢靜同志不滿足初級職稱考核認定要求,該函作廢,并予以收回。此函件原件及復印件不再具備相關效力。
特此聲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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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5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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